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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衢州10月17日電(見習記者 施佳秀 通訊員 江法)記者10月17日自浙江江山法院獲悉,經檢察院依法審查,浙江省衢州市江山縣國土局峽口國土所原副所長周某違規出售49宗宅基地並建造非法建築,因涉嫌濫用職權罪、受賄罪,江山法院已經依法受理此案,將對該案進行依法審理。
  據浙江江山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:2005年至2010年期間,周某接受江山市虎山街道金塢村原黨支部書記葉某、國土資源協管員劉某等人請托,濫用職權,違反土地管理、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規定處理公務,致使49戶不符合建房主體條件人員在該村建造房屋。同時,有9戶人員還將房屋建在綠化帶、道路等公共用地上,嚴重影響公共利益,並造成被冒用名義辦理審批手續的村民多次上訪,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。周某利用職務便利,先後收受或索取他人現金、購物卡共計價值人民幣26000元,併為其謀取利益。
  經計算,6年期間,被非法建造49宗宅基地,總建築面積超過10290平方米。按照當時購地和建築成本的均價計算,如果全部拆除,將給國家造成至少1200餘萬元經濟損失。
  該些宅基地是如何被高價出售並建造非法建築的?
  2003年10月,江山市委批准決定將江山市何家山鄉烏金山村(2008年更名為金塢村)一10.96公頃的地塊規划出來作為宅基地供村民建房使用,並聲明規劃的條文和內容不得隨意更改。
  由於該村地處城鄉結合部,大量外村人、非農戶籍人員願意出高價購買該村宅基地用於建房,這給時任虎山街道金塢村黨支部書記的葉某、村國土資源協管員劉某帶來了“商機”。
  2005年至2010年間,葉劉二人以發展金塢村集體經濟為由,在村集體收取購地款、個人接受違建戶吃請及賄賂後,違規將位於該村規劃紅線範圍內的49宗宅基地以1萬元至28萬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不具有建房資格的違建戶。
  為幫助不具有建房資格者獲取用地手續,二人採取冒名頂替、虛構事實的方式,偽造了村民李某等人的28份審批材料,向國土、規劃部門申報用地手續,其中大部分申報戶為死亡戶、五保戶。另有21戶沒有辦理任何用地手續。
  現二人涉嫌濫用職權罪、受賄罪案件正在江山法院審理中
  作為國土資源所副所長,周某對轄區內農村居民建房負有現場踏勘、審核報批材料、參與放樣、組織驗收及查處違法用地職責。
  然而,在收受葉劉二人財物和吃請後,周某開始違反土地管理和規劃建設管理規定:不審查建房戶主體資格,違規審批宅基地,不履行選址踏勘、打樁放樣、檢查、驗收責任和批前、批中、批後檢查監督職責,甚至對有人舉報也不進行查處。在此期間,周某利用職務便利,收受和索取違規建房戶,葉某等人現金、購物卡共計價值人民幣26000元。
  據瞭解,周某的行為直接導致49宗宅基地上被非法建造房屋,嚴重影響用地審批、“三改一拆”專項整治等政府工作,引發了村民上訪、纏訪現象,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,江山法院將對其進行依法審理。(完)  (原標題:浙江江山原國土局幹部涉違規出售49宗宅基地案將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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